索引号:
011095156/2021-12472
发文单位: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01-08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年度 | 序号 | 地区 | 事件名称 | 简要情况 | 等级 |
2020 | 01 | 荆州市 | “4.11”对汉宜高速荆州段车辆事故化学品泄漏事件 | 4月10日晚11点左右,赣L95778运输30吨氯苯途经汉宜高速丫角至观音垱镇段,因被后方车辆追尾,车辆侧翻,造成罐体破裂,30吨氯苯全部泄漏。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从现场勘查和监测情况来看,被污染的水控制在高速公路旁300米的水沟内。荆州市环境监测站设置5个采样点,其中3个点监测到含有氯苯类化合物,最高值8.81mg/L,最低值0.15mg/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为1.0mg/L(GB3838-2002)。现场处置采取了以下措施:1.协调当地派出所,派专人在事故点进行值守;设置警示牌,防止群众误入。2.立即封堵高速公路旁边小沟上下游水道,防止泄露氯苯发生扩散。3.立即开展应急监测。4.将被污染的水、土壤和淤泥运送湖北天银危险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置。 | 一般环境事件(Ⅳ) |
02 | 荆州市 | “4.15” 荆州市荆星塑业有限公司火灾事件 | 4月15日16时40分左右,荆星塑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事故发生后,沙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20时30分左右,大火被扑灭,现场得到控制,无人员伤亡,消防废水未出厂界,经处理后排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 | 一般环境事件(Ⅳ) | |
备注 | 截止12月30日,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