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95156/2022-06283
发文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2-14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
2022年部门预算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预算单位构成
二、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是主管沙市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本辖区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规划。
3、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本辖区规定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4、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发放许可证工作,提出本辖区污染源限期治理停产整顿的建议。
5、负责本辖区的环境监察工作,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征收排污费,调查处理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6、组织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改善的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7、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8、承办同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9、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10、承办同级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大气生态科、水生态环境科、综合法制科、应急信访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级部门预算。
二、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表
?
三、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32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326.58万元。本年度预算总支出326.58万元。上年度预算总收入308.92万元,上年度预算总支出308.92万元。较上年相比,预算收支均增加17.66万元。
预算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 |
一、基本支出 | 274.42 | 287.03 | 12.61 |
1、工资福利支出 | 222.76 | 235.89 | 13.13 |
2、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9.41 | 9.74 | 0.33 |
3、商品服务支出 | 42.25 | 41.40 | -0.85 |
二、项目支出 | 34.5 | 39.55 | 5.05 |
合计 | 308.92 | 326.58 | 17.66 |
2022年度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较大: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增加13.13万元,因职工自然晋级、聘用人员工资增加及五险一金基数提高;个人和家庭补助指出较上年增加0.33万元,主要为新增退休一人;商品服务支出减少0.85万元,因新增退休一人,商支相应减少。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5.05万元,因本年调整了项目内容,总体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26.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专项拨款。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4万元
211节能环保支出264.59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16.54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16.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主要开支情况如下: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64万元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64万元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9.74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0万元
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28.64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16.54万元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54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 16.54万元
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16.54万元。
211节能环保支出264.59万元
21111污染减排264.59万元
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64.59万元
主要用于:人员支出183.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40万元、项目支出39.55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16.80万元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16.80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6.80万元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6.8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
1、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9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本年执法车辆为3辆,每辆预算3万元,合计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均未安排;
2、公务接待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9万元,因上年财政压减,本年预算恢复正常;
3、因公出国费用在预算中未安排,组团数和经费均为0,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41.40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42.25万元,减少0.85万元,主要是新增退休一人,商支相应减少。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台式电脑2台。较上年减少4.26万元。其中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预算1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资产余额211.12万元,2022年新增资产预算1万元。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整体支出绩效批复金额326.58万元(基本支出287.03万元,项目支出39.55万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环保专项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及中省安排的补助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3.单位资金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4.上级补助收入: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非财政补助收入(不含中省转移支付补助)。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11.运转类项目:包括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12.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除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外,其他预算项目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
13.结转下年支出: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4.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1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等支出。